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25日左右择优确定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一)考生志愿确认 5月31日前,初审通过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 (二)学校考核 我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学校考核,含机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机试主要考察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及运用。我校将根据机试成绩划定面试资格线,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沟通与团队协作、创新潜质与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工作相关规定,严格遴选面试专家组成员,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体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不合格者无入选资格。机试、面试、体质测试时间和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考核成绩=机试成绩(百分制)*70%+面试成绩(百分制)*30%。 学校考核成绩于6月中下旬在报名系统中公布,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须于学校考核成绩公布后再次填报并确认学校和专业志愿,该志愿即为华南理工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考志愿。确认即表明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一经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未确认的,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具体志愿确认方案将于6月中下旬在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我校在确认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学校考核成绩,以招生计划数的5倍(末位同分均入围)择优确定并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同时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三)录取 1.评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60%+学校考核成绩/100×750×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10%。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满分为750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6科目全部合格计750分。 2.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江苏省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学校根据考生确认时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及我校在江苏省的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排序原则排序。 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服从调剂的专业计划数已满额,将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