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初审: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同时,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评估测试资格。届时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自主评估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拟定于 6 月 11 日至 6 月 13 日进行(具体时间及测试地点将在报名系统内另行通知)。我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向初审合格的考生发布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 我校自主评估测试方式可能会发生变化。届时,学校将通过报名系统和官网对调整方案进行通知。 3.资格考生名单确定:我校将根据自主评估成绩,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5 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查询。同时,入选考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4.高考志愿填报: 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 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5.高考录取:考生进档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也可通过填报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批次志愿, 在符合投档条件的情况下, 参与我校本科批次的投档和录取。新生入校后,有复查环节,凡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